2015年6月2日 星期二

+時事獵巫:集體無從宣洩理解的憤怒+

界限,從來都沒有這麼單純
從第一時間從新聞知道女童割喉案以後,到現在我都沒打開新聞看資訊,偶爾還是會從朋友的塗鴉牆上讀到鉅細靡遺的後續報導,看了很難過。

但老實說,讓我看了更難過的事情是網路上針對廢死聯盟群情激憤的群眾,看著林欣怡過去的新聞被挖出來、苗博雅完全沒提到「廢死」兩字的評論被圍毆,底下群眾對廢死的怒氣,以及對廢死聯盟的恨意,如果恨意可以殺人,我想她們應該都死過好幾次了。是什麼讓人們可以不問三七二十一的不認識一個人卻罵得好像認識她祖宗十八代?為什麼當死刑還是我國刑罰的一種的時候,一個還沒成功的倡議團體需要被圍剿到這種程度?這算不算霸凌?如果廢死聯盟的哪一位成員不堪輿論壓力自殺,這時候社會會不會全面叫好?還是會體認到自己是言語霸凌的共犯?

為了避免引起誤會,我不支持廢死,我認為每個受害者有不同的療傷過程,沒有人能幫別人決定「你該怎麼康復」、「如果不是到寬恕你就沒有康復」,那不是人可以決定的事。但在現在的社會脈絡、跟環境下要我支持死刑,總是有種挑了一條輕鬆便利的路走的感覺,希望能不要這麼快的跳到「死刑」,而是看看這中間到底發生了什麼事?有沒有哪一個環節可以攔下他、幫助他,而不是一路漠視、犯錯就去死。

為什麼我會採取這樣的態度?

坦白說,這樣的社會環境裡,當個心理師真的是一件很辛苦的事,社會不鼓勵我們跟自己的情緒、真實的感受、自己的脆弱接觸;而是要求我們必須要「符合角色的規範」、「積極努力振作」,而且提供的環境支持往往很少,不管是針對過勞的父母、螳臂擋車的教師、特別是充滿挫敗感無路可走的孩子。

只要你不鬧,幾乎不會有人發現你,就撐著吧。
如果你鬧了,你果然就是品德有問題的人,難怪大家應該這樣對你。

父母也是、教師也是、孩子也是。所以只要有一點點「出格」(不符合規範的行動),剩下的人馬上就會暴跳如雷,「他這樣子我很困擾」、「難道只有他辛苦嗎?」、「妳們學輔導的就是這樣,過度同情他們,難道我們就不需要被同情嗎?」、「這一點點辛苦算什麼」、「我們也都是這樣走過來的阿!憑什麼我行你不行!」,見過很多憤怒的家長、導師,會拎著孩子一臉「不管怎樣反正妳給我把他喬一喬喬回正軌就對了」的態度,把心理師當成「品管不良劣質品修復」的單位。

無視孩子的父母可能工時太長無法管理孩子,孩子的父親可能是單身赴任的台商、母親懷孕還必須獨立扶養孩子,孩子的母親自己也受苦於丈夫的外遇而有精神狀況,隔代教養的祖父母根本就不可能有體力管住毛孩子;教師面對恐龍家長導致的拒絕管理特定學生、教師身兼行政職根本難以有時間好好輔導學生、教師不當地誤用社會計量法控制班級導致學生的創傷;學校的行政單位不見得會對教師提供支持,可能反而會將學生的狀況視為教師的不適任,導致教師無法求助。

所以,「如果沒有這個問題一切都很好」。

許多環節的錯誤,卻總要讓整個系統裡面最無法反抗的人承擔。是阿,每個人都辛苦了,每個人都受了很多委屈,每個人其實都不想這樣的,如果可以我們才不想這樣對彼此,是嗎?但,很抱歉,我們都沒有空間了,所以我們只能這樣做。所以我們會遇到學校害怕自己出名所以認為都是老師管教失當、老師認為自己管教沒有失當都是孩子父母不配合、孩子父母認為孩子在家很乖都是老師歧視孩子、於是唯一可以突破又不能反抗的孩子會出現在我們面前。

我們大家都沒錯,就他錯!

我們的社會文化用了各種「正向、積極、振作」的語言鼓勵我們,同時不允許我們反思這個社會施加的許多不合理(長工時、責任制),然後將各種形式的脆弱都視為一種魯蛇、跟罪有應得的態度,一個無限弱弱相殘、互相踩踏的社會。為什麼群眾挑選廢死痛罵、為什麼兇手挑選無法反抗的女童、為什麼教師時常推薦孩子去服用藥物?

而我們還要這樣弱弱相殘到什麼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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