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諮商,究竟應該是什麼樣子? |
面對一個「家庭」的問題,往往不能僅透過教育單位輔導孩子、社會局處安置受暴者並提供相對人諮商、或由自殺防治中心打電話聯繫追蹤,而需要跨專業的社工與心理諮商人員「有彈性地」、「因地、因人制宜」的評估最合適、有效的方法,以回應其需求、並增進其系統適應之能力。然而,受限於台灣政府單位組織龐大、表單與核銷規定繁多,往往難以擁有這樣的「彈性」,也往往分工過細、導致各種衍生問題,例如:明明是夫妻關係不合導致的孩子學校適應議題,因為身處教育單位只能處理孩子;明明先生的自殺議題是與妻子的外遇有關,自殺防治中心僅能關心丈夫是否還有自殺意念、卻難以介入夫妻諮商;明明此一家庭暴力議題是夫妻總是難以對婆媳議題順利溝通的結果,卻在家暴系統內被標定為「受暴人」、「相對人」及「目睹兒」,難以觸及家庭動力與婆媳關係議題。
倘若面對複雜地城鄉差距、外籍配偶眾多、歧視外籍配偶的夫家、勞動機會多屬臨時工時,心理師還認為「這是個人改變想法就能解決」,「你應該更努力尋找不同的工作機會」,「不然我們來看看我們可以怎麼面對這個被歧視,被稱為『越南仔』」,總覺得哪裡怪怪的,不太足夠。
明明是該系統工作發揮綜效的單位,卻彼此壁壘分明沒有綜效,好像也不是第一次(望向教育單位永無止境的評鑑),要解套,只能透過有足夠多的人願意放棄自己認為自己「本來就該得到的」(例如:心理師一個小時的鐘點費就是該1600元),試著更貼近在地的問題、在地的需求、試著回應這些需求,然後重新看看這個系統(包含教育訓練、養成、跟其他系統的互動)是不是哪裡出了問題,而我們可以怎麼修補?而不是一直坐在某些地方自我安慰「我們很有效能,是大家不知道」。
倘若一個原本應設身處地為人設想的專業,最後卻變成一個協助「適應社會問題」的專業,豈不令人唏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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